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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宁波市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——租赁服务

2010年宁波市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——租赁服务

为规范宁波市出租汽车租赁服务管理,提升行业服务质量,保障乘客合法权益,特制定2010年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,聚焦租赁服务环节。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的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考核,旨在通过量化评分促进服务优化。

一、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

  1. 车辆状况(20分):车辆应清洁、无破损,车内设施完好,包括空调、座椅、计价器等。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-5分。
  2. 驾驶员行为(30分):驾驶员需着装整洁、礼貌待客,主动出示发票,不拒载、不绕路。违规每次扣5分,严重者扣10分。
  3. 服务流程(25分):租赁服务应高效便捷,包括快速响应乘客需求、准确使用计价器、提供正规发票。流程失误每项扣3-5分。
  4. 安全与合规(25分):车辆需定期检验,驾驶员持有效证件,无交通违法记录。违规每项扣5分,重大安全问题直接扣25分。

二、考核方式
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,由交通管理部门执行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(90分以上)、合格(70-89分)、不合格(70分以下),不合格者需限期整改。

三、附则
本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,旨在通过激励措施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自律,提升整体服务水平。各单位应加强培训,确保标准落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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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1:19:37